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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投稿:徐贝贝   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为充分发挥工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兴城、工业强市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全市工业经济综合实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抓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等重大机遇,聚焦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以“优良作风建设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园区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目标激励、分级培育、一企一策,集中优势资源,提供精准服务,实施工业企业“13581”(即年产值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龙头培育工程,推动企业发展上台阶,为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全市龙头企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发展质量有效提升,工业经济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13家、总量达42家,其中10-30亿元企业新增11家、总量达31家,30-50亿元企业新增1家、总量达7家,50-80亿元企业总量达2家,10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1家、总量达2家。

到2024年底,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27家、总量达56家,其中10-30亿元企业新增19家、总量达39家,30-50亿元企业新增4家、总量达10家,50-80亿元企业新增1家、总量达3家,80-100亿元企业新增1家、总量达1家,10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2家、总量达3家。

(三)培育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符合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554”产业发展导向,3-5年内有望新上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工业企业和项目,企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二、奖励政策

(一)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除享受台阶奖以外,另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4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二)对纳入三年培育范围、且三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下同)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进行奖补。其中,前两年培育期内,每年奖励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第三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按照前两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30%和第三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予以奖励。培育期当年未达到增速目标的,当年不予奖励。

(三)对纳入五年培育范围、且五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进行奖补。其中,前四年培育内,每年奖励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第五年实现上台阶目标的,按照前四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20%和第五年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予以奖励。培育期当年未达到增速目标的,当年不予奖励。

(四)对纳入培育范围企业,产值达到预期目标,且产值增长当年实现翻番的,奖补资金翻一倍。

对纳入三年、五年培育范围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列入培育范围但当年一次性达到台阶的企业以“一企一策”予以支持,产值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以上奖励政策由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现行优惠政策存在交叉,按照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要素支撑

(一)加大用地支持。培育企业需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优先解决用地计划指标;企业旧址土地,由土地储备部门优先予以收储;鼓励培育企业自主建设“园中园”,对企业及“园中园”建设后续用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优先予以安排。

(二)保障用能供给。能耗指标向培育企业重点倾斜,用电高峰期避峰负荷指标向培育企业倾斜,在满足区域用能总量条件下,优先保障培育企业超基数用能。支持将培育企业纳入直供电范围,优先将培育企业纳入直供气试点,提升电力、用气保障能力,降低用能成本。

(三)破解融资难题。建立培育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推荐对接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培育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并优先保障。充分发挥已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培育企业扩大投资、拓展增长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挂牌上市。

(四)强化人才支撑。优先安排培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管参加研修培训。“颍淮英才计划”引进紧缺人才需求申报过程中,优先将培育企业列入。支持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技师学院针对培育企业用工需求单独办班,开展订单培训,为培育企业提供技术工人。

(五)加快政策兑现。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足额享受全市既定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省相关资金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由市级统筹的各类政策,培育企业可按最优惠规定享受。

(六)实行“一事一议”。对培育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技术改造、新建项目、高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合作,以及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等,经企业所在县市区申请,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予以协调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成立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分级培育。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年产值为30亿、50亿、80亿、10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县市区重点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四送一服双联”活动机制开展包保、一企一策培育服务。

(三)健全督评机制。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应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流程,并公开发布。对各县市区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推进情况实行季度督评、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同时作为“看新看大看变”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附件: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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