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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民爆行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投稿:fyppc   日期: 2020年02月07日   【字体: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牢固树立使命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全省民爆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民爆行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2号)要求,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重大政治责任。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全省民爆行业干部职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凝聚力量,把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和双重头等大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也要全力加强高危行业民爆企业的安全防范。各民爆企业要率先树立肩负社会责任的榜样,扛起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双重责任担当,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严防忙中添乱,要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省民爆行业安全持续稳定。
二、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积极做好企业内部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期间台账档案,实施每日员工自身疫情防控情况记录,确保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情况清晰,防止复产复工一人受感染致使病毒蔓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人员的体温日常监测,督促佩戴口罩,确保值班值守人员身体健康,要经常保持值班室、岗哨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和清洁卫生。要提前做好复产复工员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筛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透明,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三、坚决做好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守责、担责、尽责,利用远程视频,加强企业应急值守督查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省经信厅将通过视频管理平台,随时网上督查检查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并电话随机督查应急值守情况。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狠抓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特别关注民爆物品储存库区等风险较大的场所,严防死守火灾等隐患问题发生,坚决防止偷盗、恐怖袭击等扰乱社会环境的危害事件发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保持库区管理有序、账物清晰、车间设备状态良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社会安全环境。
四、提前部署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企业复产复工时间,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复产复工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企业提前复产复工。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员工思想疏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预案,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检测生产线工艺流程、专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等,坚决杜绝仓促开工,严禁突击生产经营、超负荷生产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各企业要将复产复工计划方案提前向市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各市主管部门书面或电话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民爆处)报备。
联系人:蒋宝唐,联系电话:0551-62871867,1890969997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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