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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资产的函
投稿:fyppc   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字体:

 财资函〔2019〕34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报废文印装订机的请示》(合中法〔2018〕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对2005年购置的一台文印装订机(账面原值47.5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1月17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废处置一台装订机

资产占有单位

合肥市中级

人民法院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合肥市中级

人民法院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资产的函

 

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装订机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47.5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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